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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加拿大的中药现状 加拿大之行随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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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拿大的中药现状

加拿大之行随笔(六)

在加拿大,联邦政府过去是对中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但前提是,中药不是药,而是食品,但是对中成药,却有明确的管制法令。

规定凡在市场销售的中成药必须是:①不是西药;②不能含有西药成分;③不能含有动物成分,尤其是野生保护动物的成分;④标签上不能写有治疗疾病的说明。

加拿大卫生部公布有一份“疾病分类一览表”

,凡(ScheduleA)表中列有的疾病:如癌症、哮喘、糖尿病、心脏病及性功能减退等,加国卫生部都确认这类疾病不能根治,只要中成药上报称对这些疾病有效,都不容许在加国出售。

尽管目前卫生部尚未对出售不合乎标准的中成药零售商提出监控,但一旦受到控告,而有关部门受理,那就很可能面对巨额金钱赔偿的法律诉讼,导致倾家荡产。

加拿大的大多数中医药师采取避重就轻的方式来维持,尽可能地不用中成药,而用中草药来治疗疾病。

但中医药最近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冲击,联邦政府卫生部草拟了“705号法案”

,目前正通过有关渠道征求意见。

法令规定了64种中草药,其中20种中药将受到政府的管制,而这20种中药中,有许多都是常用的中草药。

如果“705号法案”

一旦通过,中医药在加拿大将备受限制,前途暗淡。

目前,在加拿大以华人为主体的中医药界正联合起来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抗争,希望政府对“705号法案”

作慎重考虑,呼吁政府能为华人的权益着想。

(《健康时报》1995年12月27日第5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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